智多星软件已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 同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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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营改增后,智多星水利软件狗升级是否需要换锁?
答:无需换锁,下载最新营改增版本安装即可。
问:营改增后,智多星水利软件如何升级?
答:下载最新营改增版本安装即可。
问:智多星旧版升级为智多星营改增新版后,是否会覆盖旧项目(已审批结束项目)数据?
答:不会覆盖。
问:营改增后,智多星水利软件对哪些数据进行了修改?
答:修改了6项数据,如下:
1、间接费率;
2、税金税率;
3、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率;
4、主要材料基价表;
5、机械台班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
6、以费率形式(%)表示的安装工程定额,其人工费费率不变,材料费费率除系数,机械使用费费率除系数,装置性材料费
费率除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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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水利营改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黑龙江水利营改增
为适应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需要,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在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造价依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实际,我厅组织制订了《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水利营改增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的新要求,保障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我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现将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我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通知。
重庆水利营改增
9月5日,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现行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实际情况,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现将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水利工程计价依据调整。
云南水利营改增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为适应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需要,结合云南省实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云南省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以下简称“调整办法”)
四川水利营改增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要求,为适应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需要,我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制订了《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本地区计价依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满足增值税下工程计价要求的调整办法。
辽宁水利营改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等文件要求,参照水利部办公厅《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办水总〔2016〕132号),结合辽宁省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作为辽发改发〔2005〕1114号文发布的《辽宁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等现行计价依据的补充规定。
山东水利营改增
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要求,为适应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需要,参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水利营改增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要求,为适应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需要,我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制订了《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本地区计价依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满足增值税下工程计价要求的调整办法。
贵州水利营改增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执行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贵州省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及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2011版)(黔水建[2012]6号),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概算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其他阶段执行我省水利水电工程上述计价依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编制可参考执行。
河南水利营改增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建设与投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造价管理和完善定额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省水利厅委托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7版)已经通过省水利厅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批准,现予以印发,自2017年5月1日执行。
海南水利营改增
为适应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需要,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在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的造价依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实际,我厅组织制订了《海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